各二级学院:
现转发《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积极对接意向单位和人选。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二)在我省或长三角企业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注重支持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人才。对具有工程实践经历、一线技术经验、掌握关键技术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要求。
(三)具备较强教学能力、拥有丰富企业工作或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及一线高技能人才。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企业创新、创业类项目入选专家,省级以上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新小龙”企业、雄鹰企业、制造业总部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技术高管和劳模工匠。重点选聘与学校有较好产学合作基础,能共同推进产教协同培养机制创新的产业人才。鼓励高校与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机构对机构”的人才流动共享,探索权利义务关系的模块化、标准化安排。
二、组织实施
“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聘期一般为两年,相关材料在“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中提交。原则上1名产业人才仅受聘1所高校。
请有产业(人才)学院的5个学院各提供至少10个产业教授需求,其他学院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注:去年已签订协议未在平台备案的产业教授,须以定向产业教授的方式纳入此次产业教授需求发布范围,可计入需求个数),并于4月26日前通过钉钉将《产业教授需求发布征集表》电子版交至人事处王苏婷处。
人事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