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打造教学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及认定目录备案审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目录备案审批
二、具体程序
(一)“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
1.申请人对照《办法》A、B、C、D四类教师资格条件(附件1),填写《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佐证材料1套,于5月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学院填写《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连同材料与审议公示报告于5月19日前一并提交至人事处。
3.人事处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二级学院上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人员名单后,报学校审定。
4.经学校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并统一颁发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目录备案审批
1.二级学院针对本科专业设置目录(附件4)制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A类与B类目录(附件5),“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目录材料说明详见附件6。
2.二级学院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目录,通过结果公示;
3.二级学院于5月19日前将完成目录的纸制材料及电子版一起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4.人事处根据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备案执行。
三、其他事项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一次,按类别区分有效期,A1、B1、C1、D1类经认定后长期有效,A2、B2、C2、D2类经认定后有效期为5年。2022年之前认定“双师双能型”的本校教师以及在前单位已认定“双师双能型”的新入职教师(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同“双师双能型”教师并长期有效。
联系人:厉倩,联系电话:8567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2.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3.嘉兴南湖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4.嘉兴南湖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5.“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AB类目录
6.“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目录材料说明
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