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印发的2026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6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人才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名额不超过10,其中高校3人。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教育拔尖人才、教育青年人才人选推荐对象名额各1个。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2.申报时须与成立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已在嘉兴全职工作2年以上,且承诺支持期内全职在嘉兴工作。

3.教育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7411日以后,以此类推),教育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37周岁。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且满足以下教学工作量要求:本科高校人选近5学年承担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12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临床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业绩要求

1.教育拔尖人才

学术专业水平处于市内乃至省内领先,在同行中具有较高认可度,具有成长为省内乃至国内一流领军人才的潜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作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2)在学生培养上卓有成效,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取得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成果或重要奖项;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具有较好示范引领作用,师生群众公认。

2.教育青年人才

在本行业领域有所建树,学术专业水平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发展潜力大,在开展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作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教书育人工作富有成效,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崭露头角。

(三)申报限制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中等及以下学校除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以外的其他校级领导一般不得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市级领军人才计划团队类项目成员支持期满后可申报教育人才计划,教育青年人才支持期满后可申报教育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依托一家用人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除有重大业绩突破外,原则上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

三、其他

请各学院做好人选推荐,各学院教育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对象至多各不超过1人。申报材料(含申报表、汇总表和成果业绩等佐证材料)请于59日下午1530提交人事处王苏婷老师,联系电话:8061


附件:1.2026年“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教育人才遴选工作方案

2.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

   3.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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