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嘉委人才办〔2025〕7号)、《“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社工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嘉社发〔2026〕7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社工人才遴选工作,2026年全市遴选“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社工人才(以下简称“社工拔尖人才”)不超过10人。我校推荐人员报市教育局遴选,不超过1个名额。
现将相关通知(详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转发,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每个学院申报人数不超过1个。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和成果业绩等佐证材料)请于4月30日下午15:30提交人事处王苏婷老师,联系电话:806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社工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