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力度,提升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人字〔2022〕6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年度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的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求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师资队伍状况和教学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审核并选拔部分符合条件的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上报人事科研部,同时分年度报送《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3);
3.人事科研部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备案,每年择优立项原则上不超过50项。
请各单位(部门)于11月15日前完成报送。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人事科研部李佳慧(83628587)。
附:1.《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申报书》
3.《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项目汇总表》
人事科研部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