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教师企业工作经历工程”,不断提升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育人能力,现就2024年度教师入企(机关事业单位)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细则,明确参与条件、考核要求和支持政策,报人事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该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在上年度申报基础上,积极发动教师申报2024年教师企业实践工程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细则和2024年度补报计划。
联系人:李佳慧,电话:83628587。
附:《嘉兴南湖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