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人字〔2023〕9号)要求,拟开展2026年度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评选对象在聘任教师岗人员(含辅导员)中产生;优 秀教育工作者对象在非教师岗人员(含其他专技岗、管理岗)中产生。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采用等额推荐评选方式,共推荐40名,其中优秀教师2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1名。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传播知识,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坚守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成绩显著;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坚持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答疑解惑,深受学生欢迎,是学生的良师益友。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 1 次优秀等次。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参选当年或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作为主持人获批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立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应用研究报告被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或发明等知识产权转化一项达到 20 万元以上,或累计横向到账经费 100 万元以上的优先推荐。
4.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 1 次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规律。参选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运用科学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推荐。
4.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 1 次优秀。
四、评选流程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评选推荐程序。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按指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先由学院(部门)推荐产生,再经过相关学院(部门)联评产生,申报表单位推荐意见由牵头单位(附件1带“*”为牵头单位)签署并盖章。候选人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内容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
2.校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评选工作小组召集评审会议,形成人选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候选人公示结束,经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和时间要求
推荐为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候选人,由所在学院(部门)填写《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具体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两份;主要事迹填入申报表内。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以上材料的盖章纸质(A4)稿及电子稿报送人事处。
附件:1.2026年度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
3.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嘉兴南湖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