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6-05-21 浏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和管理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负责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人才引进和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招聘异动、调入调出、管理使用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兼职、特聘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工资晋升、岗位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

8.负责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核算与缴纳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因公伤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和奖惩工作。

10.负责人事统计、工资统计及其他相关报表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2.牵头协调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指导、督查和考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工作。

13.负责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在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负责教师师德档案建设工作。

14.负责师德典型选树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师德典型宣传工作。

15.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投诉受理以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联络。

16.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状况调研,研究提出工作规划和建议,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咨询。

17.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手续办理,协助办理相关证件工作。

18.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活动费及有关费用的收支发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组织、联络对接及慰问工作。

19.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需求调研,制订教师培训计划并做好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报告,为我校教师发展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20.负责实施本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包括新进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教师教学能力再培训等。

21.定期组织教学沙龙、教师工作坊等活动。

22.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