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和学历提升等流程

时间:2024-05-17 浏览:

(一)职称评聘(行政楼203,厉倩)

1.根据学校当年发布的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通知,对照职称办法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系列进行预申报;

2.按照操作手册,完善个人在职称平台的业绩库;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论文查收查引等准备工作;

3.经教务、科研、学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业绩方可提取作为职称申报的业绩;

4.根据正式申报通知,线下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由各学院受理点进行初审;同时,申报人在线上提取业绩,形成评聘表;完成师德师风考核鉴定;

5.资格初审通过后由职能部门复审;

6.复审通过后,学校对当年度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受理点对当年度所在单位申报人进行排序推荐,并将结果报送人事处;

8.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相关送审成果,由人事处统一对外送审;

9.待送审结果返回,由人事处对通过送审人代表性成果及中级申报人材料进行终审;

10.终审后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11.在职称平台专家库进行专家抽取,组成当年度学科评议组,对组内申报人进行排序推荐;

1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表决;

13.公示、发文。

(二)双师双能认定(行政楼203,厉倩)

1.申报人根据双师双能办法,确定申报何种类型双师双能资格;

2.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到学院;

3.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初审材料进行本单位公示,将材料提交人事处;

4.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发文制证。

(三)职称初定(行政楼203,厉倩)

1.根据学校当年发布的专业技术职务初定通知,进行个人申请,填写初定表;

2.所在学院(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情况、教科研能力进行考核鉴定,并进行汇总;

3.人事处对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初定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4.公示;

5.上会;

6.制发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证书。

(四)读博(行政楼203,厉倩)

1.提前一年申报学院读博计划;

2.列入计划后,经人事处审核,党委会审定后,可进行读博申报;

3.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与学校、学院签订三方协议;

4.细研读《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读博形式;

5.签订三方协议,严格遵照协议执行;

6.期间做好学费、住宿费、往来交通费票据的保存,毕业后凭学历学位证进行相关读博费用报销。